• 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薄上的地址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2016-11-07 10:31 区民政局 

    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薄上的地址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下一条:婚姻登记条例
    关闭窗口
     
           主办:广元市365体育投注官网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