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向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并完整准确填写《个人或合伙返乡创业贷款申请认定表》,按要求提供返乡创业贷款申请认定必备的系列资料。
二、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前置把关:负责前置审查资料和实地调查项目进行公示,并按流程报批。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推荐:负责审定申请人的资料并向承贷银行推荐。
四、承贷银行放贷:对贷款申请人资质、项目资料、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再审核,并确定最终是否放贷。
五、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六、办结汇总:个人或企业将申请、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等资料交回当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并由其汇总后报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