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免学费
受理机构
区教育局
办理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文昌路68号
联系电话
0839-8625824
设定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8号)
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办理材料
1.申请表(到就读学校领取) 2.贫困证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相关部门出具,具体以各地要求为准)
办理时间
按学期申请评定
办理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报主管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2、直接免收(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少收)
资料下载
无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