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招聘服务
受理机构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点
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四楼401
联系电话
0839-8622305
设定依据
1.《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
申请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的合法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复印件;
4.招聘简章。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资料提出用人申请。
2.审核资料;
3.审核通过办理招聘登记并发布招聘信息。
资料下载
无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