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2017-06-16 10:04   区人社局

     

     

    事项名称

    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理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839-8624969

    设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

    2.投诉(举报)人本人应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应提交有效证明)、工作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3.当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服、工牌等);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  投诉(举报)人通过来访、电话、书记区长信箱、互联网络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案件主办人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或通知)投诉(举报)人

    资料下载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附件【1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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