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理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839-8624969
设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
申请条件
无
办理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
2.投诉(举报)人本人应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应提交有效证明)、工作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3.当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服、工牌等);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 投诉(举报)人通过来访、电话、书记区长信箱、互联网络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案件主办人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或通知)投诉(举报)人
资料下载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