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2017-06-16 16:20   区人社局

     

     

    事项名称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受理机构

    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

    办理地点

    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

    0839-862037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 

    4.生育职工(新生儿)治疗清单、出院证、发票的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20-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生育申报表”; 

    2.职工持“生育申报表”和社保卡到辖区内医院就诊,出院后,结算生育医疗费; 

    3.医院与本辖区社会保险稽核机构进行审核清算;

    4.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核算生育津贴,直接划拨待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资料下载

    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附件【7.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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