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受理机构
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
办理地点
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
0839-862037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
4.生育职工(新生儿)治疗清单、出院证、发票的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20-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生育申报表”;
2.职工持“生育申报表”和社保卡到辖区内医院就诊,出院后,结算生育医疗费;
3.医院与本辖区社会保险稽核机构进行审核清算;
4.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核算生育津贴,直接划拨待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资料下载
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