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
受理机构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办理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39-559401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2、建设项目必须服从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
3、建设项目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和河道堤防正常的管理工作及防汛抢险。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6、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单位)资料齐全后提出申请→政务中心窗口初审受理→送防汛抗旱股审查→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送达批复文件。
资料下载
无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