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中休学办事指南
    2017-06-16 09:44   区教科局

    事项名称

    初中休学  

    受理机构

    各初中学校(区教科局  

    办理地点

    各初中学校(区教科局  

    联系电话

    0839-8621357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在校学生。

    办理材料

    因病休学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

    每年开学初或学期末  

    办理流程

    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盖章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初始日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程序同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网上申请办理。  

    资料下载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已是首条
    下一条:初中转学办事指南
    关闭窗口
     
           主办:广元市365体育投注官网办公室            承办:广元市朝天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