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
受理机构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点
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01室
联系电话
0839-8622305
设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5〕38号)
申请条件
毕业1年内,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理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验原件)复印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及时受理
办理流程
1. 向区就业局提出就业见习申请
2. 区就业局审核人员身份,对符合见习条件的,根据见习意愿向见习基地推荐或组织召开就业见习对接会
3. 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资料下载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