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受理机构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点
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01室
联系电话
0839-8622305
设定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
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能够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较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4.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也毕业生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5.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
5.本单位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6.就业见习管理相关制度
办理时间
每年4月中旬工作日即时受理
办理流程
1.向就业局提出申请
2.向就业局初核申报单位资质
3.区人社局会同市就业局现场评估,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发文认定
资料下载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