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
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稽核机构
办理地点
朝天区大中坝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
0839-8622254、0839-8672253
设定依据
1.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广劳社医〔2011〕13号);
2.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广人社发〔2012〕28号)
申请条件
按规定参加并及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参保人员,发生在定点服务单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规定医疗费用,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材料
1.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
2.满足申报特殊疾病门诊病情程度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单,特殊检查报告单;
3.并发症或合并症证明证明材料;
4.广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治疗申报审批表。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区社会稽核机构提交特殊门诊申报材料;
2.区社会稽核机构对申报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
3.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核发相关待遇;
4.资料存档。
资料下载
广元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疾病门诊治疗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