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提醒!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今后装修最高可贷30万,贷款期限延长至8年!
重大消息!广元人注意:
从5月1日起,
我市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具体调整如下↓↓↓
新规1
取消余额倍数核定贷款金额
购房建筑面积上线为180平方米

原来的政策是这样的:
我市2016年4月1日实施的《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申请住房贷款与个人名下缴存余额挂钩,最高可贷缴存余额的15倍。
经过公积金中心一年来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发现,尽管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对参加工作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缴存余额在3万元以下的群体适当放大了可贷倍数,但仍不能充分满足这部分刚需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新政策是这样的:
为了促进住房消费,满足各类缴存群体特别是年轻人购房需求,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从5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归集账户余额倍数核定贷款金额的规定。将根据房屋价值、家庭成员整体收入水平、申请人信用状况等情况综合评定贷款额度。
同时,还明确提出公积金购房贷款支持购房建筑面积上线为180平方米。
新规2
装修贷款总额调整为30万
贷款最长期限提高到8年

今后装修最高可贷30万
通过对近年来申请装修贷款群体分析发现,一般申请20万元装修贷款的较多,30万元的装修贷款额度完全能满足普通职工装修需求。
因此,将原装修贷款最高金额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以满足更多普通职工装修需求。
同时,为了缓解装修贷款月供压力,将装修贷款最长期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8年。
晚妹算账
以装修贷款20万元为例:
●选择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年利率2.75%,月供3571.56元,累计还款214293.73元;
● 而选择8年期等额本息还款,年利率3.25%,月供2368.69元,累计还款总额227394.64。
新规3
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享同等条件
无需第三方担保人担保

按我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执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副科长胡小路介绍,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贷款买房、装修的,将按照我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执行。
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2、近六个月连续缴存明细
3、公积金余额
4、近6个月工资流水等
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
我市职工申请异地购房贷款房源仅限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并需用广元本地住房作抵押担保。
新规4
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今后还款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5月1日起,我市启用住房公积金新一代业务系统后,新增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经济条件和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两种还款方式算账
以贷款30万元,选择20年还款,年利率3.25%为例,胡小路通过住房公积金新系统给记者进行了演示:
●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1701.59元,累计还款总额408380.63元;
●而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首月还款2062.50元,以后逐月递减,20年还款期最后一月还款1253.39元,累计还款总额39790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