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服务证办理
受理机构
朝天区各乡镇卫计办
办理地点
朝天区各乡镇卫计办(各乡镇政府)
咨询电话
0839-8623905(区卫计局政法股)
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2、《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6】34号)》
申请条件
夫妻生育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办理时间
即时
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1、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或者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2、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3、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现场登记
1、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登记。
2、在现居住地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居住证。
3、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资料下载
无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朝天区再生育审批办理流程
再生育审批办理
朝天区各乡镇政府
朝天区卫计局政法股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夫妻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或者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的伤残证明材料。
自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
1、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查验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受理申请并报区卫计局审批。
3、区卫计局进一步核实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